2018年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开展了笔等30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
3月1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国市监质监函〔2019〕96号文件,通报了此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
此次抽检的30种产品中,包括有燃气采暖热水炉、燃气用不锈钢波纹软管、微波炉、电火锅、电饼铛、豆浆机、食品加工机械(榨汁机、原汁机)等产品。
燃气采暖热水炉产品不合格发现率为11.8%
通报披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此次在对燃气采暖热水炉产品的抽查中,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青海等10个省、直辖市51家企业生产的51批次燃气采暖热水炉产品。
抽查的51批次燃气热水炉产品中,有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1.8%。
抽检出的6批次不合格燃气采暖热水炉涉及的6家企业,广东占3家,江苏、山东、青海各占1家。
2018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抽查不合格的6批次燃气采暖热水炉产品及其企业信息,具体如下表所示:
不合格燃气采暖热水炉的不合格项目涉及5个方面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指出,本次抽查燃气采暖热水炉时,重点对电源运行安全性、燃气系统密封性、采暖额定热输出、水温限制装置、极限热输入时CO含量、温控器故障、热效率、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检出的6批次不合格燃气采暖热水炉产品,其不合格项目涉及采暖额定热输出、水温限制装置、温控器故障、热效率、极限热输入时CO含量等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