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近日召开视频会议,动员部署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试点工作9月8日,财政部、住建部、环保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召开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视频会议,进一步统一认识和行动,对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确保达到预期目标。
试点城市力争散煤取暖“销号”持地方加快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工作,着力解决“2+26”城市散煤污染问题。中央财政在支持政策上进行了创新,从“全面撒网”到“重点突破”,以城市为单位给予奖励,进行整体推进;同时,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地方责任、强化绩效考核,督促地方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探索试点经验,引导企业和社会加大资金投入,构建“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运营模式,实现试点城市散煤取暖“销号”和清洁替代,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会议要求试点城市要细化实施方案、加快分解落实,切实增强经济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要创新投入机制、发挥资金效益,理顺电价、气价、供暖价格等体制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要坚决完成清洁取暖改造任务,3年内城区散煤取暖“清零销号”、农村地区完成绝大多数改造。我们认为,本次会议进一步明确了“2+26”城市煤改清洁能源的主要目标和具体措施,随着今年秋冬季的逐渐临近,居民端煤改气工作将持续稳步推进。
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试点评选已在6月完成,中央财政支持总额达219亿元
2017年5月,财政部、住建部、环保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中央财政将支持试点城市推进清洁方式取暖替代散煤燃烧取暖,并同步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鼓励地方政府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引导企业和社会加大资金投入,实现试点地区散烧煤供暖全部“销号”和清洁替代,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通知指出,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标准根据城市规模分档确定,直辖市每年安排10亿元,省会城市每年安排7亿元,地级城市每年安排5亿元,试点示范期持续三年。通知强调,试点城市应因地制宜,多措并举,重点针对城区及城郊,积极带动农村地区,从“热源侧”和“用户侧”两方面实施清洁取暖改造。在解决散煤燃烧问题方面,通知要求按照“集中为主,分散为辅”、“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原则,推进燃煤供暖设施清洁化改造,推广热泵、燃气锅炉、电锅炉、分散式电(燃气)等取暖,因地制宜推广地热能、空气热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分布式、多能互补应用的新型取暖模式。
2017年6月5日,财政部、住建部、环保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对2017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名单进行公示的通知》。四部门通过竞争性评审遴选确定了天津、石家庄、唐山、保定、廊坊、衡水、太原、济南、郑州、开封、鹤壁、新乡12个城市入围试点。按照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标准,12个城市三年共计获得奖补219亿元。年初以来,为积极响应国家煤改气号召,推进相关改造项目实施,在中央及地方煤改气政策引导下,“2+26”城市中大部分推出了补贴政策,本次中央对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的财政支持为落实居民端煤改气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证。
四部门部署清洁取暖试点工作 中央财政补贴29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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