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专项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国能综通电力〔2020〕126号)部署,12月11日,甘肃能源监管办在兰州组织召开甘肃省冬季清洁取暖专项监管工作启动会,全面启动专项监管。甘肃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住建厅、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甘肃分公司、甘肃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中国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参加了会议。
会上,甘肃能源监管办宣贯了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专项监管工作的要求,对开展甘肃省冬季清洁取暖专项监管做出工作安排,对《甘肃省冬季清洁取暖专项监管工作方案》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说明,明确了任务分工和具体要求。与会各单位结合自身职能,对配合做好甘肃省冬季清洁取暖专项监管工作作了交流发言,提出了意见建议,表示将按照任务分工,认真梳理有关工作情况,积极配合做好此项专项监管工作。
甘肃能源监管办主要负责同志做了总结讲话。强调高度重视此项监管工作,通过开展专项监管,摸清甘肃省清洁取暖工作进展情况,深入分析面临的形势,客观反映存在的问题,推进清洁取暖项目全面落实;甘肃能源监管办牵头开展此项监管工作责任重大,希望地方政府部门和相关企业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并对开展此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高度重视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专项监管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推动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落实责任,加强协作。政府主管部门、有关企业要尽早做好准备,全面准确地梳理有关数据和材料,如实分析清洁取暖规划和政策在甘肃的实施成效、存在困难和问题,配合好监管工作,按时提交相关材料。
下一步,甘肃能源监管办会同有关单位将赴项目现场,开展现场监管工作。